晉磁政〔2024〕90號
晉江市磁灶鎮(zhèn)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磁灶鎮(zhèn)2024年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村(社區(qū)),各小學、幼兒園:
經研究,現將《磁灶鎮(zhèn)2024年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晉江市磁灶鎮(zhèn)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磁灶鎮(zhèn)2024年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根據《晉江市2024年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晉教綜〔2023〕33號)精神和上級統(tǒng)一部署,結合本鎮(zhèn)實際,制定2024年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一、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招收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兒童;確保全鎮(zhèn)適齡兒童全部按時入學,嚴禁招收不足齡兒童提前入學。
幼兒園小班招收年滿3周歲(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幼兒。
二、招生時間安排
時間 |
公辦小學、公辦幼兒園 |
民辦小學 |
集體辦、民辦 幼兒園 |
6月1日前 |
向社會發(fā)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區(qū)、招生計劃和招生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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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6日 |
現場報名登記 |
網上報名 |
接受報名登記 |
7月7日—14日 |
學校進行報名資格審核 |
審核和公示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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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16日 |
學校資格審核結果送交教育主管部門審核 |
公布錄取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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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19日 |
需派位招生學校,學校公布入學資格審核結果及派位方案 |
民辦學校組織錄取對象完成注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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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前后 |
需派位學校組織派位并公布派位結果,并報教育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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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前 |
學校公布招生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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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 |
公布接受來晉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定點學校學位余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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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前 |
學額未滿的學校接受“統(tǒng)籌調劑”對象登記報名,并將補錄結果向主管部門報備 |
招生結果報教育中心審核并向社會公布 |
招生結果報教育中心審核并向社會公布 |
9月1日前 |
招生結果送交教育主管部門 |
任何學校均不得提前招生,因故不能如期到校報名者,應于學校招生時間前向服務區(qū)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可適當推遲報名時間;超過申請期要求報名者,可引導到周邊公、民辦學校就讀。
三、報名證件辦理時間
小學幼兒園招生需提供的《戶口簿》《房產證》《居住證》《勞動合同書》等證件,簽署日期應為2024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憑“社保繳費憑證”入學的學生父(母)在我市繳交社會保險需半年以上(2024年3月1日前開始并連續(xù)參加我市社會保險)。
四、招生辦法
(一)招生原則
1.劃片招生、應招盡招。組織服務區(qū)內適齡兒童按“區(qū)域劃片、有效證件、分類招生”原則按時就近免試入學;起始年段實行“零起點”招生、“零起點”教學。
(1)“有效證件”:“兩一致”戶籍人口憑《戶口簿》、《房產證》(或發(fā)證機關蓋章認定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經住建局備案的《購房合同》,下同)申請入學。行政事業(yè)單位(含上級駐晉單位)編制內員工持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行政介紹信》申請子女入學。政策照顧對象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供佐證材料申請入學。來晉務工人員子女憑“兩證”和《戶口簿》在父(母)務工、居住地學校申請入學,積極推行憑“社保繳費憑證”入學政策。
“兩一致”指:適齡兒童與父(母)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指房產、戶籍同屬服務區(qū)并實際居住)。其中,房產:指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的房產(下稱:房產);實際居?。褐附环俊⒀b修并配備生活設施、有正常的用水或用電消費清單,接受入戶調查屬實。
“兩證”指:與父(母)實際居住情況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證》;實際務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書》(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該區(qū)域經營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完稅憑證等,下同)。
(2)“分類招生”:公辦學校根據容量按“①服務區(qū)‘兩一致’戶籍人口、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員工子女和政策照顧對象→②非‘兩一致’對象(‘有房無戶’、‘有戶無房’子女)→③來晉務工人員子女”的順序招生。
其中“兩一致”戶籍人口對象,在學校容量不足時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及以上的房產業(yè)主子女→③60㎡以下的小戶型房產業(yè)主子女”的順序招生;來晉務工人員子女按“①持‘兩證’并在我市購買社保的來晉務工人員子女→②持‘兩證’來晉務工人員子女”的順序招生。
學校根據“分類招生”原則,結合自身容量制定并公布招生方案,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同類別入學對象實行無差別登記、平等入學。
2.統(tǒng)籌調度,保障學位。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班生額標準提供學位,統(tǒng)籌調度全市教育資源能招盡招。
(1)“電腦派位(抽簽)”:因學位等教育資源限制原因,服務區(qū)入學對象超過學校計劃招生數的,在分類招生原則下,同類別入學對象采用“電腦派位(抽簽)”或按“購房、落戶時間順序”等辦法公平確定招生對象。
(2)“區(qū)域調劑”:因學位等教育資源限制原因,適齡兒童就讀房產所在地服務區(qū)學校、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就讀務工地服務區(qū)學校有困難的,由鎮(zhèn)教育中心統(tǒng)籌協(xié)調解決。
(二)公辦小學招生
1.“兩一致”戶籍人口入學?!皟梢恢隆睉艏丝趹{《戶口簿》、《房產證》申請入學。
(1)村居(社區(qū))原住居民對象,憑《戶口簿》、房產證明材料等在服務區(qū)學校申請入學。其中,部分原住居民享受照顧政策的社區(qū),原住居民的外孫(外孫女)及其父母同落戶該社區(qū),且父(母)在本社區(qū)擁有個人房產并實際居住的,可參照原住居民申請入學。
(2)購房落戶對象,憑《戶口簿》、《房產證》在服務區(qū)學校申請入學〔同一套房產只能有1位適齡兒童在服務區(qū)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幼兒園小班、中班、大班)就學,同一戶主,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祖輩在學校服務區(qū)購房并落戶,入學對象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戶的,視為服務區(qū)對象(本類別只接收同一父輩的子女入學)。
(3)“兩一致”中的“征遷戶”子女入學。因政府征遷建設造成的戶口與房產暫時分離的入學對象,過渡安置期內,憑《征遷協(xié)議》、《租房合同》、《戶口簿》,原鎮(zhèn)(街道)屬小學服務區(qū)的,允許在戶籍所在地或過渡安置地服務區(qū)鎮(zhèn)(街道)屬小學申請入學;原市直小學服務區(qū)的,允許在戶籍所在地或過渡安置地市直小學、鎮(zhèn)(街道)屬小學申請入學;正式安置后,憑《征遷協(xié)議》、《房產證》、《戶口簿》,可在征遷前或安置后服務區(qū)學校申請入學。
2.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員工子女入學
(1)行政事業(yè)單位(含上級駐晉單位)編制內員工子女入學
①鎮(zhèn)機關干部、鎮(zhèn)直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員工持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行政介紹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單位所在地、房產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的小學申請入學。
②孫輩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同戶的,在學校容量充足時可參照本款①規(guī)定申請入學。
(2)市屬國有企業(yè)(含駐晉分公司)員工子女入學
市屬國有企業(yè)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員工的子女,持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紹信》(不包括報到證,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業(yè)系統(tǒng)內部招聘任命定級批復等),參照市直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員工子女入學辦法申請入學。
3.政策照顧對象入學
(1)駐晉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入學。根據教育局、雙擁辦《關于進一步落實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的通知》(晉教綜〔2016〕63號)精神,憑現役軍人身份證件(包括《軍官證》、《士官證》、《士兵證》、《文職干部證》、武警部隊《警官證》)、《戶口簿》、親子關系有效憑證及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含團級)機關集中出具的《適齡兒童花名冊》申請入學。授予消防救援銜的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在職人員的子女參照駐晉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入學辦法執(zhí)行。
(2)優(yōu)秀人才子女入學。根據《晉江市2024年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中關于“優(yōu)秀人才子女入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規(guī)模企業(yè)高管和專業(yè)人才子女入學。規(guī)模企業(yè)的高管和專業(yè)人才(特指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額不少于10萬元)子女,可在全市市直、鎮(zhèn)(街道)屬小學申請入學。本部分入學對象憑個人完稅憑證、《勞動合同書》、“社保繳費憑證”申請入學。
(4)“積分優(yōu)待對象”子女入學。本部分入學對象憑《新晉江人積分優(yōu)待資格憑證單》《戶口簿》和《晉江市流動人口積分優(yōu)待對象入學申請表》(附件5),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請入學,根據“名次優(yōu)先”和“第一志愿優(yōu)先”原則安排到申請小學或落戶地服務區(qū)小學入學,安排結果須在學校公示。“積分優(yōu)待對象”在戶籍人口需派位入學的學校申請入學,只享受派位入學資格。
(5)晉江市榮譽市民、烈士、見義勇為等對象子女入學,根據上級有關照顧政策執(zhí)行。
(6)港澳臺僑和外籍適齡兒童,根據《晉江市2024年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中關于“港澳臺僑和外籍適齡兒童”入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非“兩一致”對象入學。公辦小學在完成服務區(qū)內“兩一致”戶籍人口、政策照顧對象招生任務后,在學校招生計劃和規(guī)定班額內,根據晉江市招生文件中界定的“非‘兩一致’對象”和程序組織招生。
5.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1)我鎮(zhèn)“來晉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定點學?!痹谕瓿煞諈^(qū)“兩一致”適齡兒童、政策照顧對象、非“兩一致”招生任務的基礎上,招收磁灶鎮(zhèn)內務工、居住的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推行憑“社保繳費憑證”優(yōu)先入學政策。
(2)來晉務工人員憑《戶口簿》、《居住證》、《勞動合同書》(或營業(yè)執(zhí)照),子女可在務工(或經商)地服務區(qū)學校申請入學,若已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半年以上,憑“社保繳費憑證”子女可優(yōu)先入學。晉江戶籍人員在我市非戶籍地務工(或經商),其子女入學可參照執(zhí)行。
(3)規(guī)定時間內登記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學??蓪嵭小跋鹊絻?yōu)先”辦法招生;規(guī)定時間內登記人數多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依據“分類招生”順序,學??刹捎秒娔X派位(抽簽)確定招生對象。
(4)來晉務工人員子女與本鎮(zhèn)戶籍學生須同等遵守招生規(guī)定,父(母)不在本鎮(zhèn)務工的、未能提供“有效證件”的、錯過規(guī)定報名時間的,不能在本鎮(zhèn)入學。因居住、務工地變動,父母雙方不在本鎮(zhèn)務工或居住達半年以上的,可引導務工人員子女轉學到其父母務工和居住地就學。
(三)民辦小學招生
根據《晉江市2024年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中關于“民辦小學招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幼兒園招生
1.公辦幼兒園招生
按“小學招生”相關要求執(zhí)行。部分公辦幼兒園服務區(qū)內招生完成后如還有剩余學位,應當積極向社會開放,統(tǒng)籌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學。
2.集體辦、民辦幼兒園招生
(1)幼兒入園“以村居(社區(qū))為主”,服務區(qū)內符合入園要求的適齡幼兒實行就近免試入園,集體辦、民辦幼兒園要優(yōu)先招收當地村居(社區(qū))適齡幼兒入園。
(2)幼兒園根據核定的辦學規(guī)模,制訂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監(jiān)督。
(五)特殊兒童入學
嚴格執(zhí)行《殘疾人教育條例》規(guī)定,加強殘疾兒童分類安置工作,為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度的殘疾兒童提供多種形式的學習機會,確保每個殘疾兒童少年都能夠接受合適的教育,做到全覆蓋、零拒絕。各學校建立并及時更新《殘疾兒童花名冊》、《隨班就讀花名冊》。
1.特教學校就讀。視障兒童可聯(lián)系泉州市盲聾啞學校就讀;聽障、智障、自閉癥等殘疾兒童,視殘疾程度分別送晉江市特殊教育學校或張林中心小學特教輔讀班就讀。
2.隨班就讀。普通小學應接受服務區(qū)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學,特別要做好輕度智障兒童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各特教輔讀班、隨班就讀基地學校原則上實行大片區(qū)招收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在完成服務區(qū)的殘疾適齡兒童后,應積極接收周邊鎮(zhèn)(街)符合條件的殘疾適齡兒童。
3.送教上門。各單位對于不能到學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中重度殘疾兒童少年要及時登記,匯總報送市教育局,納入“送教上門”服務對象并建立學籍。
4.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按規(guī)定報鎮(zhèn)人民政府或教育局批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招生工作領導。成立磁灶鎮(zhèn)2024年小學幼兒園招生領導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李友加 鎮(zhèn)黨委副書記、鎮(zhèn)長
副組長:吳貽鍶 鎮(zhèn)黨委副書記
劉少鴻 鎮(zhèn)政府副鎮(zhèn)長<科技>
成 員:王明溪、朱曉達、莊美媚、張冬青、王軍,
各小學校長、各幼兒園園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磁灶鎮(zhèn)教育中心。
(二)科學制定招生方案。各小學、幼兒園要制定招生方案并報鎮(zhèn)教育中心審核后于6月上旬公布。
(三)堅持就近免試入學。堅持就近免試入學和公辦學校不招“擇校生”的原則,進一步規(guī)范招生行為。各校(園)在組織招生過程中,要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qū)域范圍、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即“五公開”)。嚴禁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借讀費”、“捐資助學費”、“贊助費”等,嚴禁個別企業(yè)、村居、校董會、老人會等違規(guī)干擾學校招生,搭車向入學對象收取任何與入學相掛鉤的費用。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guī)定,按課程標準嚴格執(zhí)行零起點教學要求,小學一年級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注重做好幼小銜接。
(四)嚴格控制班額規(guī)模。各學校要根據福建省實施消除義務教育階段大班額專項規(guī)劃及我市創(chuàng)建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縣有關要求,嚴格按照上級規(guī)定班額招生。各集體辦、民辦幼兒園應按審批規(guī)模及推進“雙普”要求嚴格控制招生班數及班額。
(五)提高招生服務水平。各校(園)在招生期間,要設置專門的辦事窗口,公布咨詢電話和校長信箱、招生信箱,安排專人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事項,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凡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明確答復,不符合入學條件的要有理有據耐心解釋。對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及時化解。有條件接受插班生的學校,應統(tǒng)一時間登記并通過公平辦法確定接收對象。入學后,轉入學校應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轉接學生學籍,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避免學生“人籍分離”,甚至出現輟學現象。
(六)加大招生監(jiān)督力度。各校(園)要認真執(zhí)行招生政策,嚴格招生紀律,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共同維護教育公平。確保招生信息、招生流程、招生過程公正公平,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弄虛作假或搭車收費等違反招生政策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六、部分服務區(qū)劃分說明
(一)磁灶實驗小學于2024年9月正式開辦,根據市鎮(zhèn)招生會議精神,磁灶實驗小學一年級招收大宅村、太昌村、前美村、瑤瓊村、錦美村戶籍及中駿麗景府小區(qū)適齡兒童。大宅小學、官田小學、太昌小學、前美小學原1-5年級全體學生及瑤瓊小學原1-5年級屬磁灶實小服務區(qū)戶籍的學生全部并入磁灶實驗小學。具體招生方案由磁灶實驗小學根據磁灶鎮(zhèn)招生文件和本校實際情況制定。
(二)瑤瓊小學招收瑤瓊村、大宅村、官田村、太昌村、前尾村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及延澤社區(qū)適齡兒童。
(三)壩頭小學服務區(qū)學生分流至蘇垵小學就讀。
(四)“海西家居裝飾交易中心”項目產權面積在60㎡及以上的業(yè)主直系適齡兒童小學就讀磁灶中心小學和磁灶梅里中心小學,和原服務區(qū)適齡兒童同等待遇。本著盡量尊重“業(yè)主第一志愿”的原則分配,由磁灶鎮(zhèn)教育中心根據磁灶中心小學和梅里中心小學的招生情況統(tǒng)籌安排“海西家居裝飾交易中心”項目業(yè)主的直系適齡兒童學位。
七、其他
(一)本《意見》由磁灶鎮(zhèn)小學幼兒園招生領導組負責解釋。
(二)本《意見》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磁灶鎮(zhèn)2024年小學一年級計劃招生表
2.磁灶鎮(zhèn)2024年公辦小學招生服務區(qū)劃分
3.磁灶鎮(zhèn)2024年公辦幼兒園招生服務區(qū)劃分
4.磁灶鎮(zhèn)小學(幼兒園)就近入學(非‘兩一致’
對象)申請表
5.晉江市流動人口積分優(yōu)待對象入學申請表
附件1
磁灶鎮(zhèn)2024年小學一年級計劃招生表
學校 |
招生班數 |
務工人員子女定點校 |
學校 |
招生班數 |
務工人員子女定點校 |
磁灶中心小學 |
4 |
是 |
大埔中心小學 |
3 |
是 |
嶺畔小學 |
1 |
是 |
瑤瓊小學 |
2 |
是 |
霞芳小學 |
1 |
是 |
梅里中心小學 |
4 |
是 |
下灶小學 |
1 |
是 |
三吳小學 |
1 |
是 |
張林中心小學 |
4 |
是 |
蘇垵小學 |
1 |
是 |
東星小學 |
1 |
是 |
洋宅小學 |
1 |
是 |
尚志中心小學 |
3 |
是 |
磁灶實驗小學 |
6 |
否 |
梅峰小學 |
2 |
是 |
明江實驗小學 (民辦) |
6 |
是 |
揚美小學 |
1 |
是 |
|
|
|
備 注 |
全鎮(zhèn)17所小學(含明江實驗小學),其中,來晉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定點學校16所,非定點學校1所,計劃招收41個教學班。具體招生數以各校實際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
附件2
磁灶鎮(zhèn)2024年公辦小學招生服務區(qū)劃分
小學名稱 |
招生服務區(qū) |
磁灶中心小學 |
磁灶社區(qū)、“海西家居裝飾交易中心”項目 |
梅里中心小學 |
下官路村、“海西家居裝飾交易中心”項目 |
三吳小學 |
三吳村 |
蘇垵小學 |
蘇垵村、井邊村笑口自然村、壩頭村 |
大埔中心小學 |
大埔村 |
瑤瓊小學 |
瑤瓊村、大宅村、官田村、太昌村、前尾村來晉務人員工子女;延澤社區(qū);世茂云璽小區(qū)(15個學位) |
尚志中心小學 |
錢坡村、井邊村 |
梅峰小學 |
新垵村 |
張林中心小學 |
張林村、東山村、五龍村、湖頭村 |
東星小學 |
宅內村、上厝村 |
洋宅小學 |
洋宅村 |
下灶小學 |
下灶自然村、延澤社區(qū)、壩頭村 |
霞芳小學 |
下灶村、延澤社區(qū) |
揚美小學 |
洋尾村 |
嶺畔小學 |
嶺畔村 |
磁灶實驗小學 |
瑤瓊村、大宅村、官田村、太昌村、前尾村、錦美村、中駿麗景府小區(qū) |
附件3
磁灶鎮(zhèn)2024年公辦幼兒園招生服務區(qū)劃分
幼兒園名稱 |
招生服務區(qū) |
大埔中心幼兒園 |
大埔村、鎮(zhèn)直行政事業(yè)單位、磁灶中學、大埔中心片區(qū)小學、大埔中心幼兒園 |
張林中心幼兒園 |
張林村、東山村、五龍村、錦美村、晉興職校、晉江五中、張林中心片區(qū)小學、張林中心幼兒園,湖頭村(錦美園區(qū)) |
云璽中心幼兒園 |
世茂云璽小區(qū)、梅里中心片區(qū)小學、磁灶中心片區(qū)小學、梅溪中學、云璽中心幼兒園、瑤瓊村(30個學位) |
揚美中心幼兒園 |
洋尾村、尚志中心片區(qū)小學、尚志中學、揚美中心幼兒園 |
尚志中心幼兒園 |
雍錦源小區(qū)、井邊村、錢坡村、尚志中心片區(qū)小學、尚志中學 |
附件4
磁灶鎮(zhèn) 小學(幼兒園)就近入學
(非‘兩一致’對象)申請表
No.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籍貫 |
|
入學對象戶籍 所在地 |
區(qū)(縣、市) 鎮(zhèn)(街道) 村( 社區(qū)) |
||||||
居住地詳細地址 |
|
||||||
入學對象健康狀況 |
|
||||||
家 長 |
稱 謂 |
姓 名 |
工 作 單 位 |
職 務 |
聯(lián) 系 電 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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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申請 理由 |
家長(簽章) |
||||||
證件 名稱 及編號 |
|
||||||
就讀 學校 審批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晉江市流動人口積分優(yōu)待對象入學申請表
No.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籍貫 |
|
|
落戶晉江戶籍所在地 |
晉江市 鎮(zhèn)(街道) 村( 社區(qū)) |
|||||||
入學對象原籍貫所在地 |
省 縣(區(qū)、市) 鎮(zhèn)(街道) |
|||||||
現居住地詳細地址 |
晉江市 鎮(zhèn)(街道) 村( 社區(qū)) |
|||||||
家 長 |
稱 謂 |
姓 名 |
工 作 單 位(務工地詳細地址) |
聯(lián) 系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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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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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照顧 要求 |
參與流動人口積分排名情況 |
享受中學(或小學、幼兒園)照顧政策,全市積分排名第( )名; 享受中學(或小學、幼兒園)照顧政策,本鎮(zhèn)(街道)積分排名第( )名 |
||||||
中學 |
1.申請照顧就讀 中學;2. 申請照顧就讀 中學。 |
|||||||
小 學 |
1.申請照顧就讀 小學;2. 申請照顧就讀 小學。 |
|||||||
幼兒園 |
1.申請照顧就讀 幼兒園;2申請照顧就讀 幼兒園。 |
|||||||
證件 名稱 及編號 |
|
|||||||
申請 就讀 學校 審批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教育局審批 意見 |
該生監(jiān)護人積分在 學校照顧對象中排( )名。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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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晉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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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江市磁灶鎮(zhèn)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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